发送即视为送达 承诺将挂钩诚信
深圳创新实施“承诺制”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
本报讯 (许创业 记者傅江平)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签署《关于推行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承诺的实施意见(试行)》,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商事主体地址填报系统上线,以“承诺制”创新解决长期以来企业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
深圳市场经济活跃,但商事纠纷及违法行为也日趋增多。2019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每宗行政执法立案的办理往往需要送达10余份法律文书,工作量巨大,每年花费送达经费千万元以上。送达难、送达慢等成为影响司法及行政执法效率、阻碍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因素。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完善市场诚信管理机制,探索创新建立一种更高效更便捷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以降低诉讼和行政执法成本,提高纠纷解决和行政案件办理的效率,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此之前,深圳市已在多个领域试点并推广“承诺制”,并取得了良好成果。今年2月,深圳市全面取消企业复工核实备案审批,改由企业备案承诺,加快了深圳市全面复工复产的步伐。4月26日,深圳市消委会发起“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目前已有超过635家门店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有效提升了消费者消费体验,直接拉升了店面销量。今年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以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助力15万家小微餐饮单位、7000余家药店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解决了商事主体“办证慢”问题。这些实践使得“承诺制”在深圳市形成了良好的共识基础,带动深圳进入了“一诺千金”的诚信发展新时代。
通过整合诉讼地址报告前置、电子送达规则、信用记录关联等制度,创新推出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制”,将极大改善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
此次上线的商事主体电子送达系统,通过共建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信息数据交互。深圳两级法院的法官助理通过e网送达平台,就可一键生成程序性文书,并通过商事主体承诺的送达邮箱实时完成一键点击送达。该系统的适用主体为各类商事主体,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在适用的程序上,商事主体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适用于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先行调解、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执行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从而实现商事主体司法送达全覆盖。商事主体仅需登录“i深圳”,便可接收法律文书,方便快捷地参与到诉讼案件中来。
送达承诺制具有“默认送达”的法律效应。实行商事主体送达地址承诺制后,商事主体一旦涉诉,法院向其承诺的电子邮箱或实体地址发送法律文书即视为完成送达;法律文书被拒绝签收或者实际未被接收的,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商事主体证明其自身在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没有过错的,均视为送达,且产生法律效应。此举将彻底解决过去部分商事主体因为拒绝提供送达地址、故意不签收、拖延签收等导致诉讼超期的问题。
送达承诺制实现了服务和监管的双重功能。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事主体送达承诺及其履行承诺情况将纳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商事主体可以选择深圳市内的任一有效地址注册,但该地址将成为其承诺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因此,送达承诺制也可以打击虚假地址注册的情况。这不仅是对送达事项的承诺,也是对诚信经营的承诺。
“送达承诺制将为商事主体提供更为便捷、准确、高效的法律文书送达服务。电子送达使得商事主体能在第一时间接收法院和市场监管部门发送的法律文书,实时掌握自身的监管信息,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情况,切实维护自身陈述、申辩等合法权益。”上述负责人表示,本次推行送达承诺制,将市场监管联系人与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地址有机结合,采集更多的商事主体联系信息,也将有助于解决企业失联问题,构建稳定、高效的政企沟通渠道,为深圳市政府部门向商事主体提供更好的服务奠定基础。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