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出台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指导意见
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加强质量强区工作
□ 章锦标 郭 楠
本报记者 江 东
在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中,福建省厦门市始终坚持质量提升、创新驱动、品牌建设,秉持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理念,让质量基础打得更牢固,质量变革创出新经验,质量提升走在最前列,质量强市喊得更响亮,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打造一条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作为五大经济特区之一,厦门曾是改革发展的先行者、排头兵。在质量驱动发展中,厦门同样在牢牢把握自身角色定位的基础上,形成多元化治理体系,实现城市高质量高发展的华丽转身。
近日,经厦门市政府同意,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加强质量强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统筹部署机构改革后质量强区工作,进一步夯实质量强区基础,深化质量强市战略,为厦门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与过去不同的是,《实施意见》明确各区市场监管局为质量强区办组长单位,区府办和区发改局为副组长单位,区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这是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工作责任,推动质量强区建设走深走实,切实把稳把好厦门发展方向盘的具体细化,也是此次制度出台的亮点之一。总体来看,《实施意见》在总体框架内容与中央和福建省文件保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注入了不一样的“厦门元素”,有着鲜明的“厦门特色”,引领厦门跑出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
同时,为确保《实施意见》中各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下一步,厦门市将采取“贯彻、落实、推进”的对策,抓实抓细抓好每一环节。
强化政治引领。各区政府以提高质量发展和质量工作的政治站位为切入点,深刻领会和把握高质量发展精神实质,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持续深化质量强区建设,主动服务全市质量强市工作和高质量发展大局。
明确重点任务。针对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明确提出质量工作顶层设计、质量第一根本理念、质量政策引领协同、质量安全治理能力、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品牌建设、质量统计监测、质量支撑服务、质量考核运用9项重点任务,指导和要求各区聚焦重点、深耕细作,合力绘制质量强区建设“工笔画”。
加强组织保障。各区党委和政府把质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创新建立“1+2+N”质量强区办工作模式,通过日常工作、公众反映、信息反馈、明察暗访等渠道加强质量强区工作成效综合性评议,有力推动质量强区工作落地落实出成效。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