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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0项新举措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2020-07-02 15:16:28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董法文 记者张 华)记者日前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该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出台10项最新举措,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据介绍,10项举措为,一是实施消费品和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万千百”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建立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网络体系,完善家用汽车“三包”调处工作机制,在全省依托各类园区、特色小镇建设20个以上酒类、茶叶、蜂蜜、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二是培育和发展“湖北名优”品牌,定期发布《“湖北名优”品牌建设白皮书》,以特色品牌促进品质消费。三是促进农产品转型提质,引导和支持各地开展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升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四是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生产经营者作出“商品无伪劣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放心消费承诺。五是建设诚信电商平台,切实落实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引导直销企业推行异地异店跨区域30天无理由退货,深入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指导电商平台建立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公示赔付条件、流程和范围。六是科学开展消费环境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七是优化市场监管执法,加强防疫物资价格、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团购网购商品价格和配送收费行为监管;将一次性餐具、儿童学生用品等重要消费品列入《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重点监管。八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控,确保消费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九是完善投诉渠道,畅通12315热线电话和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诉求渠道,小额消费纠纷24小时内办结,一般消费纠纷七日内办结。十是加强消费维权站建设,3年内在全省建设3万个消费维权服务站,推广应用“湖北消费维权政企协作平台”,及时就地化解消费纠纷。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清消费潜力释放对打赢全省疫后重振民生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战的重要意义,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不断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消费和经济的冲击,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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