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门联合发布新双积分政策
新能源积分结转更灵活 计算方式更科学
□ 本报记者 岳 倩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5部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双积分政策),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接棒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的重要支持政策,双积分政策对整个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意义重大。新双积分政策是根据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的形势变化,对原有双积分政策管理机制的调整和优化。
新双积分政策明确,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积分比例是在统筹考虑行业正负积分基本平衡、满足第五阶段油耗标准和实现既定产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综合测算得出的。按照该比例要求,基本能够实现“到2025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4.0升/百公里、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达到汽车总量20%”的规划目标。
新双积分政策还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规定在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的基础上,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仅核算传统能源乘用车)与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等。这赋予了新能源积分一定条件下按50%的比例进行结转的功能,明确建立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解决了上一版内容中新能源积分有效期较短的难题,有助于提升新能源积分的交易价值。
新双积分政策进一步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对境内、境外、第三方持股企业的关联企业判定都给予了简单明确的判定条件,允许同一外方母公司旗下的合资企业间、国内汽车企业与其持股的境外生产企业所对应的授权进口供应企业间转让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有利于促进积分在各个关联企业间的流动。
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积分计算方式在新政策中得到了调整。对于纯电动车型,积分计算方式弱化了单车续航里程的权重,转而综合考虑整车续航水平、政策电耗水平、电池能量密度对积分的影响。对于插电式混动动力车型,新双积分政策直接赋予1.6分的固定积分,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繁冗的认证过程。
针对传统能源车,新双积分政策扩大了车型涵盖范围,单独提出低油耗乘用车油耗核算。将燃用醇醚燃料汽车纳入传统能源车范畴,让概念理解更加科学;规定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分别按照其数量的0.5倍、0.3倍、0.2倍计算。
此外,新双积分政策的调节机制更灵活。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行业带来的影响,新政策调整了2019-2020年的考核方式,延长了负积分抵偿期限;调整了2020年新能源积分计算比例,允许2021年新能源积分补偿2020年新能源负积分。对于小规模乘用车企业,新政策规定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其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