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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提高跨地区消费维权效能 4地启动消费维权联盟

2020-07-22 14:04:09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闫锡坤)盛夏来临,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的黄花沟草原鲜花似锦,独特的鲜花草原景观吸引着全国各地的游客。7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月月3·15公益活动暨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以下简称呼包乌鄂)4地消费维权联盟“助推旅游市场复工复产 共创旅游消费放心无忧”活动,在黄花沟草原旅游景区启动。

辉腾锡勒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勇代表旅游企业作放心消费承诺,“本企业郑重承诺:主动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信守诺,诚实经营,保证产品和服务让消费者放心……”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市场的影响较大,各级消费者协会有责任帮助企业渡难关、增信心,特别是消费维权联盟更要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平台型组织优势,主动搭桥,积极作为,既要为消费者排忧,又要为经营者解忧,主动了解经营者需求,积极引导企业走规范化发展、健康发展、诚信发展之路,在创建‘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的过程中做好引导、规范、服务工作,以使更多的优质企业早日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任党芳表示。

为助力旅游市场复工复产,加强消费维权合作,提高跨地区消费维权效能,方便消费者异地维权,提升消费环境,促进旅游服务发展,呼包乌鄂四地消费者协会经过充分协商,签订了消费维权工作合作协议:在维权投诉处理方面,消费者在呼包乌鄂异地旅游消费,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协会在旅游景区设立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进行投诉,按维权制度首问责任,有专人负责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保证消费纠纷及时解决。在维权工作联动方面,对于重大跨区域或具有共性的侵权违法问题,消费者协会应当协商采取联合行动,协同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各方要充分沟通交流,协商制定联合维权工作方案,及时传递、通报工作情况,确保联合维权工作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相互支持。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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