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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绕增强“监管公信力、问题处置力和质量推动力”改革食品抽检

2020-07-23 16:27:55 中国质量报

浙江省围绕增强“监管公信力、问题处置力和质量推动力”改革食品抽检

再造流程 创新联动机制 重构治理体系

□ 本报记者 曹吉根

实验室检测人员正在进行食品检测 

最近两周,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监测处的工作人员一直在市县一线奔忙。浙江省刚刚推出的食品抽检监测(以下简称食品抽检)改革开始在基层落地实施,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等着去跟踪、研究和解决。

记者注意到,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于6月30日下发的《关于改进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升质量效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建立食品抽检事权体系、再造食品抽检流程体系、完善食品抽检责任体系、提升食品抽检数字化应用工作质量、提升食品安全风险协同治理工作质量、提升抽检服务产业发展工作质量、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质量和强化改革保障措施等9个方面出台了24条改革措施。作为附件的食品抽检分离操作指引、食品抽检流程图和食品安全风险协同治理指引更是细化了改革操作步骤。

该负责人介绍说,紧扣“抽、检、处”3个环节,如何让样本抽取更科学、让抽检流程更加规范透明,让检验更客观可信,让后处理更加公正高效?如何让抽检在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在食品质量提升中发挥出更大效用,都是改革方案设计时候反复斟酌的焦点。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章根明认为:“食品抽检是一项纲举目张的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是最重要的技术支撑手段,食品各环节监管都建立在抽检这个基石之上。”

该局副局长卢永福表示,做好食品抽检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基础,也是增强监管部门公信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抽检工作,近年来不断整合抽检职能,统筹省、市、县三级计划管理,在全国率先启动建设大数据分析平台,抽检靶向性不断提高,风险监测评价预警能力持续增强。此次抽检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要进一步增强抽检的3个作用力,即监管公信力、问题排查处置力、质量提升推动力力。

抽检分离增强监管公信力

抽样与检验由同一个机构执行,容易滋生人为干扰,也是传统抽检方式导致公信力被诟病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浙江局的改革意见中,抽检分离成为关键词。

《意见》要求,按照“组织抽样方不知道抽样人员、抽样人员不知道被抽样企业、抽样人员不知道送检机构、检验人员不知道样品所属企业,被抽样企业不知道承检机构”的“五不”要求,运用双随机、信息化智控等手段,切断相关各方信息关联渠道,着力打造食品抽检全程“背靠背”管理模式。

据了解,《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者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对抽检分离尚未有明确规定。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抽检分离方式有“小分离”“大分离”和“硬分离”3种。“小分离”是指在承检机构内部实行抽检分离,抽样人员与实验室检验人员为两支队伍。“大分离”是指食品抽样、检验由不同承检机构承担,机构不检验自己抽的样。“硬分离”是抽样由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完成,承检机构仅负责样品检验。

根据计划,浙江将在全面加强“小分离”工作质量管控同时,积极试点推广“大分离”、“硬分离”,到2021年,省级抽检任务按照“抽的不检、检的不抽”方式全部实施抽检分离;100%的县级通过执法平台双随机方式由执法人员实施抽样;市级参照省级或县级方式实施。

目前进行的试点中,杭州钱塘新区以及瑞安、嘉善、临海、江山等试点县级局都挂牌组建食品抽样队,配备专兼职抽样及管理人员,其中临海全市抽样队规模达到54人。

改革方案提出积极实施盲检,鼓励抽样方与检验机构交接样品时探索盲样送检模式,在检验机构内部实施样品管理和样品检验相分离制度,杜绝检验人员知悉样品信息。同时采取飞行检查、现场检查、盲样检测、计量比对、备样复核等形式,考核管理承检机构,完善抽检全程质控体系。

增强问题隐患发现处置能力

食品抽检监测是一种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年检测量达到10批次/千人。浙江省目前的食品抽检量已经达到了4批次/千人以上。

改革方案指出,监督抽检批次要保持一定数量,但更要注重结构和质量。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风险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检。改革方案要求省局和市县在每年11月底前梳理区域食品风险隐患清单,围绕风险隐患、大宗食品、薄弱环节、监管重点等,安排下一年抽检计划。

改革方案要求在制定抽检计划时要积极吸收相关专家、公众意见,实现“你点我检”常态化,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成果,提高抽检计划科学性、针对性。方案要求样本确定要合理均衡,要大幅减少连续抽检合格企业、产品的抽检频次。

该负责人介绍说,在设计方案时,把及时、有效处置抽检发现的问题作为改革的重要环节,提出加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协同。方案理顺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闭环管理流程,明确食品抽检、日常监管、稽查执法、基层监管所协同配合、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要通过完善企业约谈、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市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要达到100%,按时完成率不能低于85%以上。

《意见》强调“检管结合”,通过加强食品抽检与日常监管协同,发挥出抽检对日常监管和风险治理技术支撑作用。针对食品抽检监测中发现的潜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定期梳理风险清单,建立交办制度。指导基层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对食品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重点企业风险、行业性风险、区域性风险治理提供闭环工作指引。

《意见》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通过加强食品抽检与执法办案协同,对不合格食品报告追根溯源,及时查办,确保产品控制、原因排查、整改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五个到位”。对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置。对被抽检筛查出来的问题企业,要探索实施经济、信用等联合惩戒机制。

用活抽检大数据

《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加强数字化应用能力建设,应用现代科技手段让抽检取得的大数据资源“活起来”“用起来”,形成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

《意见》明确要全力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拓展抽检大数据应用领域,提升抽检大数据应用质量,突出发挥出抽检数据在风险评价预警、问题智治两大核心功能。

浙江将通过应用抽检大数据,找出困扰部分食品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加强专家研讨和政策研究,推动标准制修订,健全工作规范,探索治本之策。应用抽检数据组织对新检验方法,特别是发现未知风险方法的研究,增强工作预见性科学性。通过数据支撑,让监管人员与专家服务企业时带着问题深入企业,就能更精准帮助企业查找食品质量管理漏洞,更有效支持企业提升质量管控能力。

在监督抽检的基础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通过评价性抽检把区域总体质量安全状况,通过风险监测发现安全标准之外的风险因素。改革方案要求每年围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公共品牌、知名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安排抽检监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实现以抽检促进区域、行业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发展。

根据前期试点地区的反映,食品抽检工作改革是一场自我加压的革命,措施很新、很实,也很有挑战性,实施过程中压力不小。据了解,2020年浙江全省食品抽检合计计划数27.8万批次,抽检量将达到4.7批次/千人。为了把这项改革在全系统落实好,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基层监管部门抽样能力建设,加强对承检机构质量管理,为改革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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