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伟峰 记者王 梅)7月28日,陕西省、吉林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网络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这是当天两省省政府举行合作交流视频会议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小宁与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厅长刘化文出席签字仪式。
《协议》围绕七个方面,明确了十九条具体措施。
在登记审批跨省服务机制方面,明确建立登记注册快速反应通道;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跨省迁移服务;实行联防联动,及时发现和分享案件线索;配合对方省份在本省查办案件;以及加强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办案交流与协作、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联动配合,并建立驰名商标保护异地申报制度、网络市场监管服务跨区域协作机制等。
围绕质量工作,提出要推进两地重点企业及其产品在质量管理、标准技术、检测认证等优势资源的有机结合,加强两地实施标准化战略、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交流合作,强化两地标准引领、计量基础、认证认可等基础作用,共同研究推进质量提升。
就新型市场监管模式探索,双方明确加强两地信用监管工作交流与合作,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优势,针对在对方省份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通过查询公示系统,对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措施,并共享企业黑名单信息,强化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