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为了进一步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准确掌握市场主体数量,提升监管效率,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稳步推进长期不经营企业清理吊销工作。
摸清底数,确定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公示年报企业名单,原则上对存在司法协助、案件办理的企业暂不进行清理。
调查取证,函请太原市税务局核实名单所列企业纳税情况,最终将两年以上未年报、且两年以上未纳税企业确定为拟吊销企业。
依法处置,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程序,使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先后进行催报、听证、处罚3次公告,经过法规科案审、法律顾问反馈、重大案件讨论委员会讨论3次审查后依法实施吊销。
为保障企业合法权利,该局在疫情期间合理延长法定陈述申辩时限,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下达之前,将补报年报、恢复经营、注销、案件锁定、司法协助的企业移出吊销名单。目前,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已吊销9955户长期未经营企业,还有693户企业正在进行最后公告。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