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立彪
相比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价格更便宜,而且可挑选、可按需定量等,因而更受部分消费者青睐。但散装食品恰恰因为“散”,也会出现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近日北京市民刘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在一家超市购买散装锅巴时,发现盛装食品箱体上的生产日期有人为改动的痕迹:“9月6日”的中“6”由“5”改成。对此,该超市解释称,盛装散装食品的大箱子会长期使用,上面的日期标签每天都换,有时来不及打印新标签,就将旧标签的日期改一下继续用——但保证里面的食品绝对是新鲜的。
我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产品生产日期都有严格的规定,要求标注必须真实,不得伪造和虚假标注。上述超市随意更改生产日期,把严肃的事情当儿戏,其信誓旦旦的“保证”,恐怕没有多少可信度。
散装食品的问题不止于此。业内人士指出,散装食品从生产、流通、存储到销售各个环节,均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从经营主体看,散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多为中小企业及小作坊,生产条件简陋,食品安全意识较弱;生产加工过程中从业人员卫生安全防护常常不到位;对食品生产日期标注及批次管理混乱。存储方面,因小企业、小作坊硬件条件不过关,普遍存在未做好专间的设置,防尘、防蝇、防虫设施不足等问题;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在管理制度上,散装食品小企业普遍存在建立进货台账、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原料来源难查。这些情况都给散装食品埋下安全隐患。
显然,对待散装食品,规矩不能散,监管不能散。而要管好散装食品,首先要把好准入关。这就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资格和经营条件,规范提升散装食品、现场制售经营单位经营设施等条件;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食品安全制度,规范标签标识。
在销售环节,要依法依规严格监管散装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法规标准管理——督促经营者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经营活动;严格销售行为管理——强化散装食品经营主体的硬件管理、人员管理、标签管理、拆分管理及进销存平衡管理,要求其做到“先进先出,出清再进”,杜绝掺杂使假、混批销售及销售“三无”产品的问题发生;严格进货采购管理——指导商超等销售主体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散装食品进货关,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合法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购货凭证,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严禁购进无合法来源或者不可追溯来源的散装食品。
要无缝隙管好散装食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全程溯源制度很关键。实行散装食品全程追溯可以让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能够通过扫描追溯码掌握追溯信息,明确散装食品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流通渠道、进货时间等,真正实现“流通千万里,追溯零距离”。而且,建立散装食品全程追溯机制,为散装食品配备有效、准确的“身份证”,也便于消费者通过手机扫码等方式及时确认所购食品的真实可靠信息,从而消除对散装食品的安全顾虑,真正做到放心消费。
当然,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加大对散装食品的检查频次和力度。要对照标准,责令整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具备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条件从事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活动的行为。同时,有针对性地对食品销售者经营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开展抽样检验,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