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建新 吴 炜)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评估会召开,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吴丰昌院士领衔的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质询讨论,对该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工作进行全面审核,相关工作获得专家一致肯定,认定评估结论为优秀。
一直以来,湖州市奋力当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探索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湖州模式”。2015年10月,湖州市获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成为全国唯一在生态文明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的城市,肩负起为全国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和提供示范的重要使命。
高标准决定高质量,全面系统、创新引领的标准体系,是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核心。5年来,湖州市始终坚持以“生态+标准”为关键路径,在推进生态文明标准化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湖州范例”。机制建设上,在全国率先建立立法、标准、体制“三位一体”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全领域;标准体系上,坚持以标准需求为导向,构建了七大标准体系;标准制定上,聚焦创新领跑工作,实施十大标准化工程,制定发布生态文明建设标准87项,其中美丽乡村标准获评首届“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重大贡献奖;试点示范上,围绕美丽乡村、生态农业、绿色制造等特色领域,建成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点75个、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带11条,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标准落地实施。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