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
本报讯 (记者霍一夫)前不久,市场监管总局批复上海市,支持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上实施全方位高水平开放。
据介绍,竞争政策泛指一切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的准则和措施,其核心内容是尊重市场经济竞争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此次在临港新片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共涉及试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以及探索实施垄断协议豁免制度等11条措施。
竞争政策实施依托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优势,充分发挥临港新片区开路先锋、示范引领、突破攻坚的作用,完善竞争政策框架体系,充实竞争政策实施工具,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探索建立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的竞争政策制度规则,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制度体系。试点将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生的经营者集中开展反垄断审查,进一步简化审查程序,压缩审查时限,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推进申报便利化,支持临港新片区及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据悉,竞争政策对垄断协议行为进行分类监管,综合考虑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市场份额、竞争状况等要素,确定垄断协议豁免的具体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依法豁免,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经营者营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
此外,竞争政策在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健全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完善公平竞争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等方面,督促指导政策机关更好履行审查责任、规范审查流程、提高审查结论准确性,防止权力滥用。
值得注意的是,试点措施将加强民生领域和要素领域反垄断执法,探索建立竞争政策有效性及市场竞争状况的评估机制,在国家战略及民生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以《反垄断法》为核心,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实现反垄断工作现代化为导向,结合临港新片区具体情况,探索建立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的竞争政策系列制度规则,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制度体系。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市场竞争。为经营者提供竞争合规培训指导服务,提高经营者竞争合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