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 栋 梁忠强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电网企业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进行清理规范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对象为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小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重点内容包括电网是否严格按照山西省目录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市场交易电量除外);转供电主体是否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是否将电网企业开具的电费结算发票复印件、所有终端用户用电量明细、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标准以及电费总额、转供电场所共用设施电费分摊清单等进行公示(在电网企业出具电费结算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全部公示内容)等。
据悉,2018年,山西省先后3次出台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单一制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了6.64分。2019年,山西省又两次下发文件,分别自4月1日和7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单一制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了6.62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