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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多途径探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0-11-02 10:58:59 中国质量报

技术为先 强化服务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多途径探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之路

□ 陈泽华 闫锡坤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注册特种设备数量也随之大幅增长。鄂尔多斯市依托行政监察、技术检查、设备检验“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提升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逐渐探索出一条“鄂尔多斯模式”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之路。

2019年,为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实地检查效能和信息化监管能力,解决当前监管难题,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工作思路,整合系统内特种设备检验、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等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内蒙古第一家公益性特种设备技术检查机构——鄂尔多斯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2020年,服务中心以技术为先,在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研究、特种设备信息数据的汇总和统计分析、特种设备现场技术检查等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是实现技术检查的基础。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对30余部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研究梳理,编制了电梯、场(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起重机械等9类技术检查记录、62项338条检查内容,基本涵盖了与监管相关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相较于以往的安全监察项目,内容更全面、更详细。在检查不留死角的同时,让企业明确应履行的具体责任和承担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开展《鄂尔多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形成了鄂尔多斯市电梯立法可行性调研报告。

为摸清全市特种设备实际情况,找准检查重点,服务中心技术人员依托鄂尔多斯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系统等特种设备相关数据平台,对2015-2019年全市特种设备分布、变化趋势、使用年限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等方面,进行了科学的统计分析,发布了《鄂尔多斯市2015-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技术检查提供了量化数字参考和数据支撑。为解决鄂尔多斯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数据更新不及时、电梯定位不准确的问题,服务中心对全市18718台已注册电梯的设备参数、维保信息、检验数据进行了更新完善,组织全市92家维保单位为5618部电梯绑定新版电梯标识牌,确保电梯应急救援及时可靠。

服务中心还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种类、数量、潜在危险特性等不同风险因素,将全市使用长输管道、电站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大于9.8MP)、冶金起重机以及100台以上特种设备单位划分为一类使用单位,将使用特种设备数量100台以下需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单位划分为二类使用单位,其他单位划分为三类使用单位,并按照不少于全市生产单位数量的25%、充装单位30%、一类使用单位40%、二类20%、三类2%的“双随机”抽查比例,对相关单位进行了技术检查,重点查找机构人员设置、制度档案建立、设备运行状况、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2020年以来,已检查使用单位47家、充装单位22家、生产单位20家,抽查特种设备248台(套),形成技术检查记录113份,提出整改意见547条。同时,技术检查人员凭借过硬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精准的隐患辨识能力,走进生产一线,“钻”入电梯井道、“爬”上锅炉高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此外,鄂尔多斯市在特种设备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持续发力,着力培育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充分发挥技术机构、技术专家的专业优势,开展技术检查地方性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相配套的安全技术规范,推进特种设备地方立法的进程,实现特种设备技术检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风险管控的安排部署,结合特种设备技术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评估管控、制度建设等工作,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实现“风险点和责任链”的有序衔接;着力构建和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技术检查体系,根据安全形势评估、数据监测分析、隐患排查、投诉举报等情况,以专项检查为主,问题线索检查为辅,打好安全监察和技术检查“组合拳”,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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