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个抓好” 发挥“四个作用”
江苏对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电商平台进行行政指导
□ 本报记者 蔡美萍
“双11”前夕,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七个一”活动总结交流会,对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电商平台进行行政指导。该局质量安全监督处、执法稽查局和网监处的负责人通报了电商平台产品质量抽检、12315投诉举报数据、网剑行动等情况,南京、常州、盐城、扬州等地市场监管局作特色工作交流,阿里巴巴、美团、苏宁易购和八爪鱼4家电商平台代表介绍了加强平台治理的主要做法。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斐受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委托,代表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介绍开展的《江苏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规范经营状况研究报告》情况。
据悉,从今年5月开始,江苏依据《电子商务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检索涉及该省电商平台的相关司法案例,研究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报告和各电商平台自查报告,并通过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对正常经营的118家江苏电商平台在主体准入、商品服务准入、规制管理、信息管理、信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管理等8个方面的规范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江苏电商平台总体上依法依规经营情况良好,95%以上的电商平台在主体准入方面建立了经营者入驻管理制度;71%的电商平台建立了商品服务准入制度;94%的电商平台有相对健全的管理规则体系;94%的电商平台有相对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79%的电商平台建立了相对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70%以上的电商平台建立了健全的知识产权维权体系;90%的电商平台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围绕“规范管理、执法有力、效能提升、社会共治”目标,突出做好“四抓”。一是抓规范,抓好《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试行)》贯彻落实,努力形成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化管理的“江苏经验”,使全省广大电商平台在规范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二是抓执法,统筹开展好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江苏网信办等16部门开展的“网剑行动”,以及清理整治“特供”“专供”专项行动,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三是抓效能,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网络违法行为模型研究,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步伐。四是抓共治,充分运用江苏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搭建的平台,坚持协同监管、综合施策,充分借助电商平台在大数据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网络市场多元共治格局。
会议要求,广大电商平台要切实当好平台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发挥好“四个作用”:发挥引领作用,在平台规则制定、诚信守法经营的实践中敢于担当、示范先行;发挥主体作用,加强自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管理作用,加大对《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试行)》落实力度;发挥助手作用,进一步完善数据信息报送机制,配合监管执法,及时报告并制止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好网络交易秩序。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