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闫锡坤)近日,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和消费者协会为5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和8处“消费维权服务站”授牌。这些经营主体主要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店。
为不断提升乌拉特前旗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和消费者协会在遵循政府主导、企业自愿、公开承诺、备案管理、社会监督及非终身制原则的基础上,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
据介绍,“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内均置放“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牌匾和“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公示栏”;在“消费维权服务站”内的醒目位置均挂有“消费者维权提示牌”“消费维权服务站”标示标志牌和赔偿先付条件及流程图。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和“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创建,将有效完善企业内部消费维权快速反应机制,提升消费服务档次,促进消费纠纷和解。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