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据介绍,该司法解释共33条,着力解决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与证据有关的突出问题,推动构建激励、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举证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说,司法解释重点聚焦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式的法律规则设计,依法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
该负责人表示,司法解释弘扬诉讼诚信,引导当事人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提供证据,推动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
在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基础上,司法解释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进一步明确掌握证据一方当事人的举证义务,督促各方当事人积极举证,确保人民法院能够准确查明案件事实。
司法解释还对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司法鉴定、商业秘密保护等作出了规定。司法解释自2020年11月18日起施行。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