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可查 去向可追 责任可究
——甘肃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纪实
□ 张兰周 马 计 李昭辉
从市场监管的角度看,食品生产、流通、加工、销售的每一环节,都存在着不可预知的安全隐患,如何有效监管?甘肃省大力推行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就致力于破解这一难题。
为政府监管提供有力抓手
食品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范围广,涵盖的品种复杂;索证难、追溯难、监管难的“三难”问题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现实考题,是市场监管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
近年来,甘肃省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改进传统监管手段和方式,积极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现代化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及监管的一站式追溯信息平台,通过8年持续推进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促进了监管职能到位。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途径。2014年1月,甘肃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同年3月,建设了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3个环节的省级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者登录追溯系统,扫描、上传、录入索证索票和食品相关信息,建立进货和销货台账,实现“一家备案、全省共享”。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可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场和网上监督管理,对问题食品实施“快速锁定、精准打击”。
通过搭建平台,实现了对食品经营主体、网格监管责任、食品质量信息和企业信用状况4项溯源,达到4个目标,即监控食品流向、锁定违法主体,明确监管职责、实施责任追溯,识别食品信息、清查违法食品,生成信用记录、惩戒失信行为。
甘肃省政府每年都将食品安全追溯列入目标责任考核,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100%应用电子追溯监管平台;其他经营者100%落实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有条件的经营主体要60%纳入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今年7月30日,《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夯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控制,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细胞。实现食品安全,必须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确保其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才能为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为更好发挥企业主体责任,2019年5月,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甘肃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动、引领示范、分级分批、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原则,扎实推进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以食品标签标识为可追溯单元载体,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结合二维码和电子标签(RFID)等新技术手段,全面准确记录产品信息、生产信息、设备信息等,明确关键控制点和追溯链接点,实现从源头到消费终端全过程的追溯,整体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截至目前,甘肃省共有86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产品追溯系统和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实现全程可记录、可追溯、可管控、可召回、可查询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让消费者成为新模式的“批卷人”
市场的最终指向是消费者,只有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力保护,市场治理的最终目的才能实现。
“追溯体系是食品生产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资料,是控制安全风险、降低经济损失、提高产品质量、规划市场发展的真实依据。通过实施信息化追溯,倒逼企业规范化生产,督促企业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最终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对流入市场的产品,消费者只要通过手机扫码或输入条形码,就知道这件产品的“前生今世”,可以查询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物流、销售等各环节的信息,查验产品的真伪。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网站查询产品标签、外包装、质量标准、出厂检验报告等信息。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发挥了市场活动监督和裁判的作用,可以说,通过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消费者成为食品安全评分者。
截至目前,甘肃现有食品生产企业3017家、小作坊15573家,覆盖31个食品类别。其中5877家加入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备案食品生产成品64484批次、食品生产原料70629批次、进销货商户254616户、生产加工记录5068906条,出具电子一票通5413389张。不久的将来,甘肃所有食品加工单位将尽数加入食品安全追溯平台。
追溯平台推动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加强了交流互动,食品安全追溯相关技术、信息等要素之间相互匹配,实现互联互通。同时,该省今后对农产品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生产经营者,也将建立企业内部追溯系统,与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对接。未来可期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全面建立,将为甘肃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强省持久发挥效力。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