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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的思考与建议

2020-12-11 11:36:12 中国质量报

全过程联动 “大共治”构建 信息化提效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的思考与建议

□ 贺盛缘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推动食品监管现代化成为新课题,而这也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与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当下,食品安全监管必须顺势而为、迎难而上,找准现代化突破口,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落实,守护好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以“全过程”联动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多次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四个最严”,多次强调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

筑牢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需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体”的各方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避免出现责任空档。一方面,党委政府要扛起主责。要充分发挥食药安委(办)的统筹协调能力,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统筹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管力量,结合区域食品行业分布状况,合理配置基层监管机构,在强化督查考核的同时,建立差异化监管容错机制,保证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各级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要构建事权清晰的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厘清监管部门、属事(属地)部门的责任边界;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动,健全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体系,实现追溯有源头、监管有力量、安全有保障。另一方面,要督促行业企业落实责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对风险等级较高的行业领域做好准入审批和日常监管,完善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组织企业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经常性教育培训,督促生产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货源追溯体系。发挥行业协会指导作用,鼓励建立行业标准体系,提升食品产业发展质量。

二、以“大共治”理念构建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要坚持法治、德治、共治、自治“四治一体”。

事将为,其赏罚之数必先明之。维护食品安全首先必须依法立规,法治先行,要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完善出台地方性、区域性配套法规,形成多级统一、切实可行的企业生产标准和部门监管标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发挥法治监管的震慑效应。其次,要以规立德,秉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德治理念,加大典型案例、失信惩戒等信息曝光力度,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包容审慎和公正监管,注重惩治结合、惩教结合,形成长期效应和社会效应。同时,还应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地对从业者及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法规和常识,提升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公众依法维权思维,正向营造食品安全健康发展环境。第三,要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坚持开门纳谏、开门监督,加强与人民群众、社会组织、三方平台和科研机构的寻计问策、信息互通、联动监管、共同作为,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最后,要强化行业自治和社会监督,大力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行业规范作用,倒逼企业严守安全底线。

三、以“信息化”方式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目前,监管力量和监管数量的不匹配,监管方式和监管效能的不适应已经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大难题,而加强“智慧监管”,恰好能弥补这些问题。随着信息化、智慧化时代的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方兴未艾,建立全链条、可追溯的新型监管模式已迫在眉睫,唯有推动监管手段从“人工”走向“智能”,方能提升监管效率,提高监管精度。要发挥“信用监管”威力,完善企业、法人信用信息档案,落实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健全食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要加强资源整合,形成数据共享,促进多部门联动,形成有效合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网上网下同心圆的新型监管体系。

一言以蔽之,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还大有潜力可挖,只有不断将信息化手段运用到食品监管中来,才能不断深化监管体系改革,以最有力的抓手守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迎接滚滚向前的时代浪潮。

说一千,道一万,只有真正地抓好落实,多措并举强化自身监管体系和格局,推动社会协同监管,提升现代化监管水平,方能真正实现“舌尖上的安全”,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

(作者系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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