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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从“要我限”到“我要限”

2020-12-28 10:42:58 中国质量报

□ 胡立彪

日前,《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正式印发实施。该行动计划聚焦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六大重点行业强化减塑力度,从10个方面提出治理塑料污染的具体要求。

今年以来,全国此前已有超过30个省(区市)陆续出台了实施新版限塑令的政策文件。这种全国范围内的限塑大动作,是对国家层面限塑新政的回应。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国家何以要在限塑上搞大动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塑料制品使用量日益增大,因其难以降解正在对环境造成巨大威胁。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塑料垃圾污染治理问题。200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俗称“限塑令”),2008年6月正式实施,我国进入“限塑时代”。实事求是讲,在“限塑令”实施早期,国内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有统计显示,从2008年到2015年,我国商超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减少了2/3以,累计减少塑料购物袋140万吨左右。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快递、外卖等行业快速发展,“限塑令”的效果开始逐渐弱化。

12年的限塑历程表明,禁限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使用,减少白色污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而12年限塑效果差强人意也提醒,制定推行禁限塑政策,还应更讲科学,更重策略。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早期“限塑令”基于“谁使用谁买单”的原则,这种从需求端发力以求达到“限”之目的的思路,在逻辑起点上就有一些偏差。从实践看,大多数消费者似乎并不在乎为使用方便的塑料袋额外付出两三角钱的代价;而部分商家为了揽客也愿意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大多数商家为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袋还能从中获利)。这种情形必会严重削弱价格杠杆调节市场的作用,也让“限塑令”陷入尴尬境地。

在不能违背市场规律大幅度提高使用费用的前提下,把关注点放在供给侧,或许能找到更有效的办法。有人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塑料制品总量逐年缩减方案,从源头上对生产企业限产,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强力措施,抓好监管,以改变消费者对塑料的依赖。与此同时,在远景上,呼唤材料技术机构尽快研制出可市场化、商业化的环保替代品。从各地新版限塑政策内容看,正体现了上述思路和方向。

当然,过去“限塑令”的教训,除了在政策设计上存在缺陷,落地实施不力也是一大问题。从监管层面看,一些监管部门不重视、走过场;从企业商家来看,它们未被触动太大利益,其限塑行为缺少外在压力;从消费层面看,基于人固有的惰性,许多消费者不愿放弃使用塑料制品的福利,缺乏主动性,甚至还有抵触情绪。由此可见,“限塑令”实行多年,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只有让所有相关者都主动起来,变“要我限”为“我要限”,限塑才能真正收到成效。

而要做到这一点,应该坚持走“教育宣传为先导、行政执法为核心、市场管理为主要手段、产品替代为补充措施”的综合治理之路。其中政府部门的角色非常重要。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限塑政策的有益经验,兼顾供给和需求两端,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和目标,行业全链条、市场全领域发力,让塑料污染从源头到末梢都能得到有效控制。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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