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旺江)近日,从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经价格调查、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该市已制定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试行。
本次制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互联网复诊费”等9个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其中,甲类两个、乙类7个。“互联网复诊费”与线下医疗服务项目“普通门诊诊察费”医保政策保持一致,实行统一医保结算标准和定额报销标准,其定额报销标准为:三级医院10元、二级医院7元、一级医院5元;“远程单学科会诊”等其余8个项目医保结算标准按该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执行。
除“互联网复诊费”按医疗机构级别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外,远程会诊、远程监测类“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均为二级医院价格标准;三级医院按二级医院价格标准增加10%执行,一级医院按二级医院价格标准降低5%执行,其他医疗机构按二级医院价格标准降低10%执行。
《中国质量报》【信息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