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 永 江 岱)去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采取多项举措,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效果显著。
福州市建立完善质量品牌培育机制,深入实施以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贡献奖、地理标志产品为核心的品牌战略。福州市县两级场监管部门围绕本地区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挖掘培育发展重点。他们还结合各项职能,深入开展质量品牌“一站式”服务,指导帮扶企业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强化质量品牌建设和服务供给侧改革。
同时,推动完善质量品牌激励措施。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修订完善《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出台国家级、省级政府质量奖、质量标杆的配套奖励政策。其中,对福州市新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福州市新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每家新获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奖励100万元。
福州市还注重发挥质量标杆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各级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分享等活动,推动企业采用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引导广大企业汲取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1200多位企业代表参与企业首席质量官免费培训,并且面向小微企业举办了质量管理基础知识公益讲座,助力企业实现质量提升。
截至目前,福州市共拥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两家、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6家;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园区两个、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SC/WG)6个(其中国家级5个);全市共有地理标志商标29件、地理标志产品11件。
《中国质量报》【信息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