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三版>>

山西省忻州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1-01-26 11:18:10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山西省忻州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始终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落实源头管控,层层压实责任,见人见事见措施,在相关“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对食品安全签订安全责任书,紧盯食品安全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集中整治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出动45196人次,检查企业和单位19683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958项,已整改1788项。

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领导组组长,各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班,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责任。专班办公室设在忻州市食安办,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部署、推进、汇总,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落实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检查、市直综合督导等重点环节。

在专项行动中,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涉及整治重点的10个市直牵头单位全部制定了各自“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并成立督查组,加大在专项行动期间对本行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以督导检查为抓手,促进各行业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安全、学校食堂、旅游场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摊贩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等10个风险领域列为行动重点,并对应急、粮食、环保、民航、铁路、汽运、海关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市县两级上下联动,食安委成员单位横向配合,切实做到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死角。

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了忻州市食安委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他们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落实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措施,与同期开展的全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机融合,形成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取缔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营造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零容忍”的社会氛围,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针对特 ...

  • 黑龙江省全力抓好“菜篮子” 增强应 ...

  • 江苏省如皋市磨头镇新港村蝴蝶兰基地 ...

  • 江西省德兴市棉话科技有限公司加紧赶 ...

  • ​排污要有“身份证”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