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2021-2022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点
加强监管执法 健全运行机制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2021-2022年山西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点》,对该省今明两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出要求。
《工作要点》指出,要以推进消费环境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消费维权领域监管执法,着力推动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和工作现代化,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作要点》提出,要健全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创建工作政治站位,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全面细化创建工作配套制度,探索健全创建工作制度机制;加强12315大数据分析应用,进行靶向监管,更好地促进区域和行业消费环境不断改善。
《工作要点》对食品、药品、旅游、电商和电视购物、信息消费、交通、金融、公共服务、快递物流、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以及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重点行业领域消费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工作要点》要求,要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调研和理论研究,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定期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对创建标准、程序、方法及系统操作的认识和掌握,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认同度。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创建工作,加强市场联合监管执法,全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要充分利用信用监管平台,凝聚市场监管执法合力,加大重点领域市场整治,加强质量监管和风险防范,不断织密法制网、有效扎紧执法网、加快建实调解网、不断拓展和解网,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