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龚志伟)近日,四川省自贡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称富顺县某加油站存在无充装许可非法充装液化天然气的情况。
接到举报后,自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经初步摸排,与特种设备科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富顺县某加油站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加油站配置有CNG和LNG充装设备,且正在充装液化天然气,但现场不能提供气瓶充装许可证,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充装液化天然气。随后,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月4日向该加油站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停止充装液化天然气。经调查,富顺县某加油站未取得充装许可证,从2020年11月24日开始,从事充装液化天然气的业务。该加油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自贡市市场监管局于1月4日予以立案调查。
1月6日,联合检查组再次前往该加油站调查取证,现场发现该加油站的LNG和CNG气体充装设备仍在正常运行,从事非法充装业务,经核查账务信息,从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6月,非法营业额达205万元。自贡市市场监管局指令富顺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查封该加油站的CNG和LNG设备。
目前,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前期调查情况于1月11日移送富顺县公安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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