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河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再次致电山东省平邑县市场监管局,探询2020年移交的“泰山”牌石膏纸面产品假冒商标案的最新进展。
2020年7月27日,河津市市场监管局接待了一名中年男子,该男子称其是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举报河津市西环路某商场涉嫌销售假冒“泰山”牌石膏纸面产品,要求执法部门主持公道,依法查处。
河津市市场监管局立刻研究决定,综合执法4队负责查证落实。在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队长带领数人奔赴某商场售假现场。当场查获价值4万余元的假冒“泰山”牌石膏纸面产品,并向商场业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假冒产品依法暂扣,要求停止销售。
据商场业主说,自己并不知销售的商品是假冒产品,此批商品是其通过网络交易渠道,从山东省平邑县托运而来,并出示票据及微信转账记录证实。执法人员对商场业主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又指导其与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建立起购销关系,保证之后商品来源正规。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专家现场传授了鉴别真假“泰山”牌石膏纸面产品知识,商场业主连连称赞。
河津市市场监管局并未就此而止,而是一管到底,依据相关规定,将此案移交山东省平邑县市场监管局。
平邑县市场监管局接函后,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查处假冒商品生产工厂。现场一举查获价值10余万元的假冒“泰山”牌石膏纸面产品。经检查,该厂并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且假冒产品数额较大,平邑县市场监管局经研究决定将该案移交该县公安部门,并抄送该县人民检察院。该县公安部门现已立案侦查。
山西省河津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打击假冒商标侵权行为,是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今后要自觉建立和维护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一张网,不分当地外地案件,全部一视同仁进行彻查,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企业正当合法权益,全力构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