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田建强 记者 秦海峰)日前,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批准发布《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规范》《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两项地方标准。这两项推荐性标准将于2021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标准实施后,将引导规范乡村和农家乐设施的发展,为乡村旅游建设提供重要标准依据。
发展乡村旅游是旅游业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特色餐饮、住宿为主体的农家乐成为农民增收、乡村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晋城市政府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多层次、多领域明确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此次发布的两项地方标准立足于晋城市乡村旅游发展的实际,充分吸纳了省内外乡村旅游设施、服务管理的经验,为晋城乡村旅游建设发展作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也为助推全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引导规范依据。
《中国质量报》【地方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