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莱 文)日前,云南五龙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2月20日起,召回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7日生产的部分长江牌FDE6100PBABEV03、FDE6100PBABEV06型10米纯电动城市客车,共计95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搭载的动力电池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由于电池单体容量一致性差,导致压差过大、单体过放,出现单体变形、鼓包、漏液等情况;二是电池包内单体间通过铜排(由薄铜片压接组成)连接、螺栓固定,由于电池单体间存在缝隙,车辆运行过程中单体间存在相对运动,铜排来回伸缩导致铜排断裂、铜排与电池箱体接触造成绝缘故障,正负极铜排同时与箱体接触时造成短路。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极端情况下可能引起电池包起火,存在安全隐患。
云南五龙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动力电池,以消除安全隐患。
《中国质量报》【召回集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