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 涛 记者 龚志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决策部署,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四川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安排,深入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深入推进专项行动。一是实施“供给链”全面禁渔。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协调对接,建立“信息互通、线索互享、协查互助”联动机制,执行“日常巡查+夜间暗查”措施。今年以来,查处违法电捕鱼案9件,劝导违规垂钓880 余人次。二是清查消费终端。对相关市场主体“一户一档”建立管理档案,全覆盖落实巡查检查。今年以来,检查市场主体10854家次,责令整改104家。监测鱼类销售及餐饮服务类广告328条次,筛查线上平台涉及关键字信息660余条,删除屏蔽违法违规交易信息7条。三是扶持渔民上岸。共同实施对持有合法证书渔船实行“一船一档”台账监管、分级建立退捕渔民“五清”实名台账。相关部门通过专场招聘会、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促进747名渔民转产就业。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向辖区某餐饮服务经营者送达处罚决定书,对其虚假宣传经营野生江鱼的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此前,东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某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经营野生江鱼的广告。经调查,广告中所谓的“雅砻江里的鱼”,为该餐饮服务经营户从攀枝花市盐边县国胜乡购进的人工养殖的细甲鱼。该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东区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
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一家庭农场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据悉,该县某家庭农场为招徕顾客,提高关注度和关键词搜索率,在其经营的淘宝网店发布“外塘苍溪鳖野生甲鱼大水面水库活体鲜活食用免邮生态老鳖水产”“原生态野生苍溪鳖蛋”的销售信息。据了解,该家庭农场销售的甲鱼、鳖蛋均属农场自养,并非野生甲鱼、鳖蛋。当事人在网店发布的野生甲鱼、野生苍溪鳖蛋宣传内容,系自行编辑后委托他人上传。
《中国质量报》【“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