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黎明 孙 渊)为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压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进行随机检查,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单位、小饭桌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餐饮环节从业人员健康、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及质量、食品留样、餐饮器具洗消和食品经营者销售的过期、“三无”、“五毛”食品等为重点环节。
此次专项整治中,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强化部门协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区同步开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众公示监督检查结果及案件查处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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