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 风)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1号,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已于2021年2月20日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根据这项标准,无论是中小学、幼儿园还是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教科书、教辅材料、考试试卷、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还是教室灯具、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都必须符合近视防控的标准。
标准对不同年级学生使用的教科书字号的大小和字体均有不同的要求。小学一、二年级的教科书用字,应不小于“3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小学三、四年级用字应不小于“4号字”,汉字以楷体和宋体为主,由楷体逐渐过渡到宋体。五至九年级和高中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汉字以宋体为主。学龄前儿童的学习读物,字号应不小于“3号字”,字体以楷体为主。教科书中的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可参照正文用字适当减小,但小学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5号字”,初中和高中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字”。
标准对教科书中文字每行之间的行距也进行了“差异性”规定。小学一、二年级,行空应不小于5毫米;小学三、四年级应不小于4毫米;其他各年级应不小于3毫米。标准还要求,课业簿册图案、文字印刷要清晰完整,不应有明显污迹。学习用报纸要墨色均匀,深浅一致,印迹清晰,不应有影响识别的糊字,不应有明显水印。
此外,对于教学中常常使用的多媒体,新标准提出,教学多媒体不应出现可察觉的闪烁,符合蓝光防护要求,使用时屏幕亮度不应过大。
据2020年教育部对九省份部分学生的一项调研显示,与2019年底相比,半年来学生近视率增加了11.7%,其中小学生近视率增加了15.2%,初中生增加了8.2%,高中生增加了3.8%。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