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 怡 记者 龚志伟)近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城厢一所根据举报线索,成功查获一起伪造营业执照案件。
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前往涉事足浴店进行检查,发现进门左侧吧台后方的墙上张贴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为“唐某某”。然而,该足浴店在美团团购App上公示的经营资质信息中上传的营业执照经营者为“邓某某”。上述两张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模一样,经营者却不一致。执法人员在四川省局一体化平台查询后,发现两个营业执照均为伪造,真正的经营者为“赵某某”。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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