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 律 记者 曹吉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执委会、上海市科技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的通知》,浙江省特科院成为入驻长三角区域创新券通用通兑平台的首批省级机构。
此次长三角区域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区域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安徽省马鞍山市以及长三角部分其他地区。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专门用于长三角试点区域财政科技资金,支持试点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长三角区域内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以申领使用创新券额度可达30万元。
据了解,浙江省特科院大力推广应用创新券,今年以来已帮助445家企业申领创新券额度1080.05万元,推广使用创新券总金额802.98万元,合同总额为1758.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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