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被列为广东省竞争执法先行试点
将率先探索公平独立审查制度 提供可复制经验做法
本报讯 (记者 傅江平)前不久,《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深圳市被列为广东省竞争执法先行试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忠在广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圳市将探索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地方法规,率先试点公平独立审查制度,建立独立审查机构,并制定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试点和商事登记确认制。
《方案》明确,支持深圳开展竞争执法先行试点,是为继续争取市场监管总局对深圳反垄断执法部分授权试点,逐步完善广东省反垄断执法工作体制。主要支持内容包括:支持深圳开展竞争监管工作试点,加大委托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力度;指导深圳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的工作模式,支持深圳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试点实施独立审查制度;支持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试点和商事登记确认制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李忠表示,在深圳开展竞争执法先行试点,对于深圳市而言意义重大。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深圳市共有商事主体358.6万户,约占广东省的1/4,商事主体的数量和密度在全国大中城市居首位。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商事主体,只有公平竞争,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企业的优胜劣汰,推动深圳经济良性发展。
目前,深圳市具备开展此次试点工作的良好基础。近年来,深圳市持续推进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公平竞争氛围浓郁。2018年1月,深圳市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目前市区两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实现全覆盖。2021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深圳市将以立法的形式,对市场准入、企业开办、生产经营、破产重整、退出等重点环节进行规范,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李忠表示,要将此次试点工作做好做实,努力为广东省推进竞争政策落地生效提供“深圳样板”,将从政府、社会两个层面着手。在政府层面,深圳市将坚持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并重。其中,制度建设方面,深圳市将充分发挥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探索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地方法规;以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授权深圳反垄断执法的部分试点,深入贯彻广东省政府的实施方案;率先试点公平独立审查制度,建立独立审查机构,完善集中审查、专业审查的工作模式。在监管执法方面,既要放得更宽,又要管得更严。放得更宽,是要制定实施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试点和商事登记确认制,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管得更严,是要强化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社会层面,深圳市将提升全社会公平竞争合规意识。无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还是传统行业、新型业态,都不能成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外之地,都要树立公平竞争的理念,遵守公平竞争的规则,重点企业要积极开展内部反垄断合规建设。同时,深圳还将支持全社会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鼓励广大组织和消费者积极举报公平竞争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