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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整治农资市场 保障春耕备耕

2021-03-30 11:27:2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孟 宇 李红军 闫锡坤)连日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突出监管重点,以标准促规范,启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春耕备耕工作保驾护航。

为保障春耕有序开展,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分3个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划定了一系列检查重点。一是围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等重点领域和生产、销售(包括互联网销售)种子、农膜、滴灌带、化肥等重点农资产品进行整治。二是对农资生产、销售经营主体资格加强检查,检查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行为。三是重点查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价格违法案件,并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同时,他们以标准促规范,提升农资市场整治效果。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开展执法检查。一是检查农膜生产企业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是否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检查农用薄膜销售者是否依法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用薄膜的名称、规格等内容。二是检查滴灌带、肥料产品标签是否按执行标准的要求规范标注,是否有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化肥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资格。三是检查农药、化肥、种子、农膜这4类农用物资包装净含量是否在允差范围,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是否按期检定。

此外,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还加强部门联动,打造协同共治局面。为保障在农资市场整治中发挥监管长期效能,推动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横向协调、纵向协作机制作用,一是要求市局各科室之间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确保整治工作更全面更深入;二是加强对属地监管部门督导,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农资市场监督检查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相应农资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台账,依法、依规、依职责、依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依法进行后处理。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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