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山西省“山西老陈醋”“吉县苹果”入围首批名录
山西老陈醋能否“借东风”
□ 本报记者 秦海峰
近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首批100个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将受欧盟保护,“山西老陈醋”“吉县苹果”两个山西特产入选该协定首批保护名录,保护产区分别为“山西太原”和“山西临汾”;第二批各175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后4年内完成相关保护程序,山西“戎子酒庄葡萄酒”入选。
这意味着,首批保护名录中出产于太原的“山西老陈醋”和临汾的“吉县苹果”,当日起将拥有中欧双方对其品质与文化的背书,且保护力度空前。具体来说,按照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在欧洲市场上受到保护后,未在太原区域生产或不符合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业务准则生产的醋品,在欧洲将不允许使用“山西老陈醋”一词。
山西省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黄永建认为,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签订和生效,对于“山西老陈醋”来说,恰逢其时,其意义远不止于中欧贸易,对于原产地保护、品牌认知、文化传播、价值认可都是重要的、方向性的启迪。
“山西老陈醋”作为地域特色和风味特征极强的酿品,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把“重音”放在“山西原产”上,导致消费者买到的老陈醋可能是河北、广东等地出产的“仿品”,滋味更是经不起推敲,从而导致攫取利益时杯盘狼藉,出现负面评价时,“山西老陈醋”来收拾残局。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主任谢商华,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提案。她建议,应加快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制定地理标志的统一认定制度,有序开展地理标志登记、注册、使用管理等工作,促进地理标志专门保护和地理标志商标法保护两种模式的协调发展。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签订和生效,也被地方政府视为充实区域品牌和企业个性品牌灵魂的“发令枪”。
3月2日和8日,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新伟先后带队赴宁化府益源庆醋业、山西老陈醋集团、紫林醋业、水塔醋业等当地代表醋企,就醋产业创新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张新伟在调研中特别强调,要彰显品牌力量,保护、挖掘、提升“山西老陈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价值,大张旗鼓宣传推荐,擦亮、叫响“天下第一醋”品牌。企业家要树立雄心壮志,勇立行业潮头,立足全国、放眼世界,使更多产品进入国内大循环供应链高端环节,深度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
3月11日,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前往山西紫林醋业调研醋产业发展情况。王一新指出,山西酿醋历史源远流长,老陈醋驰名天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立足乡村振兴,全力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醋业作为一支重要“方面军”,要抢抓机遇、趁势而上,进一步做大做强。他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持续扩大国内市场份额并努力走出国门。
事实上,包括“山西老陈醋”在内的大多数中国地标产品品牌化都有重地标轻品牌、有地标无价值、有地理标志无品牌标志、名气越大管理越乱的“通病”。山西醋产业虽然声名显赫,但品牌影响力却无法与之匹配,议价能力低、市场主体弱、优质不优价、产业散乱弱等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抱着金饭碗没饭吃或吃不饱的现象,一直在伤害和透支着“山西老陈醋”的价值。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带来的好处“肉眼可见”,但要想将其带来的益处最大化,并革除其他弊端,也是对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全新考验。黄永建说,科学、市场、企业主体意识等等,我们需要补的课还有很多,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只有实现优势互补、合力共进,在地理标志产品打开市场局面后,品牌建设、品牌管理意识、管理团队、管理法规等软性建设紧跟,才能真正使一支地标站稳,彻底断了区域外冒名产品“占便宜”的念想。
黄永建呼吁,“山西老陈醋”是时候发出“山西太原”原产地的最强音了,将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名录,转化成一场“山西老陈醋”品牌价值塑造的革命,让地标产品有血有肉、有温度,才是接下来的当务之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