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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场监管局“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1-04-07 11:42:21 中国质量报

市场不卖 餐馆不做 群众不吃

四川省乐山市市场监管局“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报讯 (彭 君 李燕芩 记者 龚志伟)今年以来,四川省乐山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春雷行动2021”,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八个严禁”为遵循,持续发力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宣传先行,以教示警。乐山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1.7万余份“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通告和2000余份宣传手册,在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地进行广泛张贴;拍摄了微电影“巴适得板”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在各大新媒体进行广泛刊播,进一步扩大“长江禁渔”的社会知晓率、覆盖面;利用入户检查、市场巡查、行政约谈、业务培训等方式,面向市场主体广泛宣传“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政策法规,适时向社会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和警示教育作用,基本形成“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

多管齐下,联合治理。乐山市市场监管局以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行业为重点,全域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有效斩断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目前,全市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3万余人次,检查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3万余户次,现场查验商家的进货、销售台账,责令整改进货来源不明、进货手续不全等行为350余家次,清理门店招牌、菜单菜品不规范广告行为210家次,监测户外广告12038条次,整治相关违法广告10条次,监测清理各类网络平台信息24070余条,筛查涉及关键字信息660余条,及时删除屏蔽违法违规交易信息83条,向区县局交办网络监测的涉渔线索4条,责令8户企业对经营范围中含有“水产品捕捞”等字样的信息及时进行变更。

重拳出击,严惩违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乐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常态化日常监管与个案查处并重,坚持有案必查,重拳打击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目前,乐山市共立案查处涉渔案件24起,结案11起,罚没款15万余元。其中,犍为县市场监管局查获某餐馆用养殖鱼冒充野生鱼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马边县市场监管局对当地一家夜宵店非法收购、加工、销售野生鱼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没收冷冻野生“麻鱼儿”3.25公斤、没收违法所得588元、罚款31654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为《长江保护法》自3月1日生效以来,乐山市适用该法行政处罚的第一案。

强化联动,统筹协同。乐山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的协作,建立起信息互通、线索互享、疑难互商、协查互助的工作机制,为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该局与乐山市水产渔政站联合印制了1000余份《主要经济鱼类养殖个体与野生个体鉴别参考手册》,为一线监管人员和消费者提供了有效指引。目前,共开展部门联合检查35次,查处销售违规渔具经营户3户,查获违规拦网535张、地笼两个、撒网4张。

《中国质量报》【“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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