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闫锡坤)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全市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突出分级监管、重点把控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全市全年计划监督检查单位总计515家。
针对工作重点及职责划分,该计划聚焦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企业,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具有盛装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个领域,分别量化和明确了市级和旗县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具体工作分工:一是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共25家,均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比2020年增加4家,体现从源头实施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覆盖范围的扩展和监管力度的加大;二是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共确定重点监督检查单位490家。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严格督促相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履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安全主体责任,按规定利用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记录等各种执法检查文书要通过移动终端出具;有效借助特种设备追溯系统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特种设备存在隐患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确保隐患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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