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零部件产业链 促进售后市场提质升级
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本报讯 (记者 岳 倩)为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印发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共包含八章、三十六条,对再制造企业规范条件、旧件回收管理、再制造生产管理、再制造产品管理、再制造市场管理、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暂行办法》对再制造企业的质量管理、生产过程、技术装备、环保设备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明确再制造企业是再制造产品的质量责任主体,对再制造企业生产行为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提出再制造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要具备拆解、清洗、制造、装配、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装备和能力;要具备检测鉴定旧零部件性能指标的技术手段和能力;要具有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和能力,并满足相关废物处理等环保要求,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要建立并执行产品再制造的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和生产规范;要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包括产品质量性能、售后质保、标识使用等;开展再制造的产品类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等。
《暂行办法》提出了再制造产品的管理规范。明确规定再制造产品应具备与原型新品同样的质量特性,出厂时进行与原型新品同样的检验检测或认证。要求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原型新品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应不低于国家对机动车零部件原型新品的要求,环保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暂行办法》还提出了鼓励再制造产品应用的措施。鼓励将保险与再制造行业深度融合,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保险公司、汽车维修企业优先与通过认证的再制造企业合作,采用其再制造产品。鼓励政府机关、部队等公共机构优先使用再制造产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广使用再制造产品,是推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据研究机构测算,相比于制造新品,再制造产品不仅可降低成本50%,还能够节能60%、节材7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80%以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是再制造产业的重要构成。我国汽车生产销售量连续多年居全球首位,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促进了汽车零部件行业和汽车售后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据行业协会测算,2020年,全国汽车售后市场规模达到1.6万亿元,其中售后维修市场规模约为6770亿元。从国际发展规律看,再制造零部件在售后维修市场占据重要地位,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再制造产品在汽车售后市场占比均超过70%,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