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检出其中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调味品、冷冻饮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据《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水果制品、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7大类食品375批次样品,其中354批次样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