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旺江)近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重庆消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就重庆某企业非法泄露万名消费者个人信息提起重庆市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本案提出的以行为补偿损失的诉求,在全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尚属首次。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民事公益诉讼的一种类型,指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对经营者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本案已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案是重庆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消费者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作为支持起诉人,将全程参与本案的审理过程。这种公益诉讼形式是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的一种有效途径,表达了检察机关、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齐心协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