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赋能 精细管理
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构建“标准化+机关建设”机关工作标准体系成效明显
□ 本报记者 秦海峰
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全力构建与市场监管相适应的机关工作标准体系。《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标准体系》的验收通过,标志着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机关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市场监管工作有标可循、有标可依,不仅对市场监管局规范机关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也为其他行政机关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机构改革后,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承担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27 项职责,太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9个议事协调工作机构职责,涉及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近700部,权责清单涉及300多项。改革后人员多、机构多、职能多等新形势,特别是一些因改革产生的界线模糊、职责不清的矛盾和问题,成为制约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如何增强机关内部协调统筹、协同作战的合力?如何形成市县两级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合力?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紧盯机关建设痛点难点堵点,立足实际,精准发力,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能、岗位职责,探索推行“标准化+机关建设”,全力推进机关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机关工作标准体系,极大地提升了机关管理水平。
机关建设是机关顺畅运行的“基础”保障,标准化与机关建设的紧密结合,对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与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历时9个多月,经过认真梳理、开会论证、反复修改,制定完成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涵盖组织结构、职能职责、综合管理、工作协作、事权划分等诸多要素,共分4个标准子体系、16项标准分类,起草内部标准166项,采用国家标准13项、地方标准1项。该体系打造标准化工作流程,科学界定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之间、科室之间、市县两级监管之间事权,通过“标准化+机关建设”的模式,将机关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流程化、效能化、信息化,形成了一套具有“太原特色”的市场监管标准化工作模式。
评审专家认为,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工作标准体系符合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为“十四五”期间推进太原市市场监管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步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化+机关建设”是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在机关建设方面的一次重大创新实践,需要持续加大“标准化+机关建设”贯彻实施力度,不断探索和完善机关标准化体系,把机关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抓好抓实。同时,作为标准化工作牵头部门,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也将以此为契机,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继续引领带动全市各部门以及市场主体提高标准化意识,充分发挥好标准和标准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