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学安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将于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针对近年来住房租赁市场出现“长收短付”“高进低出”导致资金链断裂现象,通知从开立住房租赁资金专用账户、实行租赁资金监管、规范住房租金贷款、加强监督管理4个方面作出规定。
(据6月7日新华网)
此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推出了全国首个“稳租金商品房”租赁试点项目,所有房源当天就被抢租一空。据了解,稳租金商品房的产权归市场主体所有,首次租金以周边同类型、同档次房屋的租赁市场价格为基准,经市场评估后暂定为每月每平方米110元,租金受政府监督,在未来5年内,年度涨跌幅不超过租金的5%。
租金作为租房居民生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过快上涨将影响租赁关系的稳定,挤占对价格非常敏感的中低收入者的居住空间,甚至易造成较大的社会风险隐患。房租大幅上涨,让很多中低收入者无法继续生活,伤害的是居住权的公平性,是一座城市的竞争活力与阶层的多样性,会让整个城市的发展承受其代价,因此,必须重视房租这一数字快速上升背后的预警信号。
如果说,房价问题主要是经济问题,那么租金问题就是民生问题。如目前深圳居民住房主要以租赁为主,全市约2/3常住人口需通过市场租赁、入住单位周转房等方式解决居住问题。房租上涨既有供需作用的原因,更有广义物价上升的信号,房租上涨一旦持续,将对居民物价造成重要影响,而且可能抑制内需,从而出现物价上涨、经济放缓的类滞涨环境。因此,在引导市场正确认识“只住不炒”的同时,亟须规范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住房者的权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扩大惠及面,形成广泛的示范效应,引导市场租金合理定价,并为构建多渠道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房屋租赁不仅是一个巨大的民生话题,也涉及到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人才吸引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等多个领域。某种程度上,房租的过快不理性上涨,会让城市、产业、中低收入者付出额外的代价,可能引发的风险更值得警惕。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深圳探索建立全市“稳租金”商品房项目制度,采取严格的租金管制,适时推出“稳定租金商品房”试点,通过采取“一房一价”“一年一调”等措施严格租金管控,控制年租金增长率不超过5%。租赁市场是住有所居的题中之意,处理好房租不理性上涨问题,摸索建立稳定租金的长期框架,构建一套完整的房屋租赁供应体系,才能寻找到真正实行住有所居的道路。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