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领域质量监管。
据悉,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认证监管,现场检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通过调阅认证档案、核查CCC认证证书等方式,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管。如发现获证组织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认证证书暂停、撤销期间擅自出厂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由认证机构对证书作出处理。
同时,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实体店)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车速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重要配件的抽检力度,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山西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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