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四版>>

让数字经济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2021-06-18 11:30:14 中国质量报

□ 冉鸿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数字经济已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最具基础性和革命性的力量,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发展进程报告(2019年)》指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保持快速增长,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36.2%,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7.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将“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单独列一篇,其中要求“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数字经济通过减少社会交易成本和增加经济创新能力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是极其巨大的。数字化,催生万千行业变革。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5G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赋能各个领域,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生产方式变革、管理方式变革。目前,各地都在紧紧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强新基建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高质量发展。据《数字中国指数报告(2020)》显示,2019年,数字中国指数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全国用云量实现了118%的增长。从行业上来看,各城市用云行业多样,而增速排名前十的行业中,传统行业占据8席,“用云量”显著增长,增速均超过400%。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时强调,装备制造业是国之重器,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握优势,乘势而为,做强做优做大。辽宁是装备制造业大省,实体经济基础良好。大数据显示,辽宁新基建技能人才存量居全国第十位。为了“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近日正式印发《数字辽宁发展规划(1.0版)》。

“十四五”期间,辽宁数字经济目标是数字经济规模年均增长10%,到“十四五”末期,辽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连接工业互联网率达到95%;建成5G基站3500个,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加快建设,中国移动大数据中心、营口星火链网区块链骨干节点等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智能制造、数字场景应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不断加快。

2021年,辽宁省财政安排30亿元专项资金,抢抓数字化产业技术变革机遇,挖掘潜能,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发展优势,用数字化新技术激活工业振兴,助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推动辽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2021年,辽宁将新建2.5万个5G基站,5700个面向场景应用的基站,推动1万户工业企业“上云”。目前,辽宁已有109个重点数字化项目完成建设,企业生产效率平均提升21.2%,运营成本平均降低15.6%;创建10个左右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20个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30个左右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培育30家电商直播示范基地。

制度创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是“十四五”时期辽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全省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制度创新决策部署,组建辽宁省大数据局,构建数字经济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制度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在全省范围开展制度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对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至关重要。围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通过优化制度创新流程,打通堵点、破解难题、扫清障碍,为辽宁振兴发展添活力、增动能。

开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辽宁坚持全省“一盘棋”总体布局,以企业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上云用数赋智”为突破口,培育数字化龙头企业集群,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新的增长点,统筹部署、协同推进,积极探索实践一条工业数字化、数字企业化的特色道路,是目前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突破。

(作者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主任,文化研究中心教授)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进口 ...

  • 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依托区位和农业资 ...

  • 北京市海淀区举行2021年食品安全 ...

  • 广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超市 ...

  • 春华秋实预告片:“农民教授”陈学森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