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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021-07-06 10:48:00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谢旺江)近日,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方案》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重庆市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3张清单,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同时对清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完善了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方案》强调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明确监管职责、健全监管规则、强化协同监管及创新监管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事项落实监管全覆盖,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方案》还要求有关部门要对重庆市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并向社会公布。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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