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整治
重点检查气瓶充装单位、运营载客特种设备和起重机械
本报讯 (记者 姚延敏)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整治。
一是加强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检查。对前期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检验单位专项检查组织“回头看”,组织“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检查2020年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查充装“黑户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以及“螺丝瓶”;对氧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气瓶定期检验情况,充装单位负责人和充装工、充装前检查工、安全管理员的持证情况,充装站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和使用登记情况,氧气使用防错装接头进行气瓶充装的情况,可燃气体报警器及充装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等情况。
二是加强运营载客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督促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观光车辆等运营载客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做好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检、月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对日常维护保养和试运行检查等自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妥善处理因特种设备运行引发的纠纷,确保不发生重大影响事件。
三是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做好使用单位帮扶工作,运用“以案说法”形式,提升相关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和《钢丝绳吊索使用和维护》(GB/T 39480-2020)等标准规范的知晓度;加强对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等制度并落实;加强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司机、指挥等相关人员持证情况的检查,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