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文礼)近期,国内多地接连发生电梯伤亡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梯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维保工作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安心乘梯守护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扎实推进电梯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制造单位要依法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服务职责,及时公开所销售的柱塞式电磁铁型式的杠杆鼓式制动器(以下简称鼓式制动器)相应专项排查治理方案。相关维保单位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现场整改。重点对曳引驱动电梯(不含杂物电梯)开展全面排查,按技术要求实施现场整改。特别是对使用6年以上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优先安排鼓式制动器的现场整改,及时化解风险。各地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检验技术把关,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发现制造单位未公开维保技术文档、未及时实施有关部件保养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
通知要求,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乘客困梯情况下及时施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进一步提升电梯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服务能力。切实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做好值班,确保紧急报警处置设施完好、通讯畅通,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快推进“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困梯乘客伤亡。研究探索智慧救援,充分考虑老人儿童的实际需求,将传统人工报警方式向智能报警方式转变,逐步实现电梯智慧救援,利用大数据归集探索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自动应答和自助派单,不断提高本地区电梯应急处置服务能力。
通知强调,要推广维保质量指标,大力提升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深化电梯按需维保改革,研究建立维保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引导使用、维保单位以维保质量指标为基础实施按需维保改革,公开承诺目标效果并接受使用单位和社会监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查验维保单位履行承诺的实施情况,对未按承诺实施维保、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重、所维保电梯检验不合格的单位,退出按需维保试点并向社会公开。推动形成以维保效果定价的市场机制,试点推行电梯维护保养格式合同范本,营造公平、有序、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电梯维保质量水平提升。
通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乘梯安全意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电梯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督促使用和维保单位张贴警示标识、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组织“电梯安全宣传周”、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宣传等活动,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正确乘用电梯,避免违规自救事故发生。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