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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

2021-07-21 12:44:40 中国质量报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本报讯 (记者 李 辉)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通知》确定,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与安徽省公安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作配合,范围包括情况交流、专业支撑、基础建设、法律研究、业务培训、宣传教育和国际交流等事项;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邀请省有关行政单位、司法机关共同分析研判全省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形势,研究、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指导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

《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主动会同相关行政单位、司法机关建立情况信息通报制度,推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在查办涉知识产权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给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就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违法犯罪行为人身份等问题征求公安机关意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答复。

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核实注册商标信息、专利法律状态、地理标志相关信息的,可以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对于刑事案件中涉及的商标的使用、相同商标、同一种商品、假冒专利行为等认定问题,公安机关可以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等直接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商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专业意见。

《通知》强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合作中要密切配合,共同参与有关国际交流活动,充分展示安徽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合作的成效。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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