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成立家政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
旨在提升家政服务质量构建安全放心服务消费环境
□ 本报记者 王 越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居家、养老、护理、育婴等家政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但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却时常遭遇揪心事、烦心事和操心事。为落实广东“南粤家政”工程要求,推动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消费者美好生活追求,近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消委会)发起成立了广东省首个“家政服务消费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家政调解委员会)。
据统计,近一年来,广东省消委会受理家政服务消费投诉662件,投诉反映目前家政市场存在虚假宣传、不履行合约、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偏低、行业管理不够规范、从业人员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广东消委会在工作中发现,由于家政服务的特殊性,服务质量难以量化衡量,责任义务约定不清晰,消费关系约束过于主观等,导致家政服务消费纠纷举证难、调解难、索赔难等问题。
为解决以上问题,广东消委会根据广东省政府有关要求,筹备成立家政调解委员会,并于7月15日举行成立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家政服务消费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和委员会组成名单。根据会议决定,委员会由广东消委会秘书长担任主任,8名专家委员和7名委员分别由广东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消委会、省律师协会、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推荐的专家和专业人士担任。大会还研究了广东省家政服务行业消费矛盾特点,探讨提升纠纷处理效能方法路径,以及推动社会共治、行业自律、立法立标等内容。
据悉,成立家政调解委员会旨在促进提升家政服务消费纠纷调解水平。近年来,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迅速,特别是平台化、细分化、定制化趋势明显,加上服务消费纠纷固有的取证难、责任划分难等特点,给消费投诉调解工作带来挑战。设立家政调解委员会,就是要汇集行政监管、行业企业、法律机构、高职院校等社会各界专业力量,共同参与纠纷调解及研究,进一步提升纠纷调解解决效率,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行业规范、职业标准及服务操作规则,是推动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广东消委会将依托家政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家政服务行业立法立标,推动不断完善优化家政服务领域相关法规和标准,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同时,当前家政服务行业已由一般家务劳动发展到涵盖空气净化、收纳整理、养老护理、高端育婴等各方面,行业无论是供给还是需求都面临更高要求。下一步,广东消委会将以家政调解委员会为桥梁,不断加强与行业企业联系互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指导行业企业强化自我管理和自律约束,自觉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发展理念,提升服务水平,以诚信服务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赖。同时发挥专家委员的智慧和力量,加强对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推动构建安全放心的家政服务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