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 辉)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安徽食品小作坊领域首个强制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将于9月16日起在全省施行。
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该标准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设施、卫生管理等基本要求。
该标准明确,生产加工场所应与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不受污染源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场所的原料清洗与加工区、生食与熟食区、内包装与外包装区应进行有效分隔;食品小作坊顶棚、墙面、地面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材料建造。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安徽省纳入监管的食品小作坊共8780户,占该省食品生产主体的46.2%。该标准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安徽食品小作坊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提高产品质量,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食品小作坊三年整治提升行动,加强标准的宣贯培训和督促实施工作,并将适时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推动标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中国质量报》【地方播报】